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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依据 

        为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加快推动职能转变,促进管理创新,根据国务院和本市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开43项行政执法依据,并接受社会监督。

         一、行政执法主体(4家)

1、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

3、上海市外地劳动力就业管理中心

4、上海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二、主要行政执法事项(43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

 

1、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

2、职业培训机构资质许可

3、社会保险费缓缴许可

4、企业实行其他工作时间许可

5、外国人来沪就业许可

6、台港澳人员来沪就业许可

 

(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1、集体合同审核

2、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认定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4、特殊工种、因病丧劳提前退休(退职)审批

 

(三)行政处罚事项

 

1、对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工作时间、女职工及未成年工保护等行为的处罚

2、对用人单位违反城镇社会保险费、小城镇社会保险费、农村养老保险费、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征收与缴纳规定等行为的处罚

3、对介绍、使用童工等行为的处罚

4、对用人单位抗拒、阻挠劳动保障监察,拒不履行劳动保障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等行为的处罚

5、对用人单位违反招、退工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罚

6、对职业介绍机构违反职业介绍规定等行为的处罚

7、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违反职业技能培训规定等行为的处罚

8、对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等行为的处罚

9、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等行为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

10、对用人单位或劳动者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等行为的处罚

11、对用人单位招用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等行为的处罚

12、对境外就业中介机构违反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罚

13、对外国人和用人单位伪造、涂改、冒用、转让买卖就业证和许可证书等行为的处罚

14、对用人单位违反台港澳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相关规定等行为的处罚

15、对企业未按规定缴纳欠薪保障费的处罚

 

(四)行政确认事项

 

1、城镇、小城镇社会保险登记

 

(五)行政给付事项

 

1、城镇养老保险待遇的给付

2、生育保险待遇的给付

3、工伤保险待遇的给付

4、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待遇的给付

5、小城镇社会保险待遇的给付

6、对企业欠薪款项的垫付

 

(六)行政征收事项

 

1、对城镇养老保险费的征收

2、对生育保险费的征收

3、对工伤保险费的征收

4、对城镇医疗保险费的征收

5、对失业保险费的征收

6、对小城镇社会保险费的征收

7、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

8、对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的征收

9、对欠薪保障费的征收

 

(七)其他执法事项

 

1、对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监督检查及处理

2、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以及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等的监督检查和处理

 

三.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43件)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二)行政法规

 

1、《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2、《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3、《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

4、《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5、《失业保险条例》

6、《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8、《工伤保险条例》

9、《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10、《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1、《残疾人就业条例》

 

(三)地方性法规

 

1、《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征缴若干规定》

3、《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4、《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

5、《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四)部门规章

 

1、《职业技能鉴定规定》

2、《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3、《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4、《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

5、《社会保险登记暂行办法》

6、《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

7、《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

8、《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

9、《集体合同规定》

10、《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

 

(五)市政府规章

 

1、《上海市残疾人分散安排就业办法》

2、《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

3、《上海市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实施办法》

4、《上海市职业介绍管理暂行规定》

5、《上海市农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6、《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

7、《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8、《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

9、《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

10、《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11、《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12、《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

13、《上海市企业欠薪保障金筹集和垫付的若干规定》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依据 为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加快推动职能转变,促进管理创新,根据国务院和本市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开43项行政执法依据,并接受社会监督。 一、行政执法主体(4家) 1、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 3、上海市外地劳动力就业管理中心 4、上海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二、主要行政执法事项(43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 1、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 2、职业培训机构资质许可 3、社会保险费缓缴许可 4、企业实行其他工作时间许可 5、外国人来沪就业许可 6、台港澳人员来沪就业许可 (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1、集体合同审核 2、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认定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4、特殊工种、因病丧劳提前退休(退职)审批 (三)行政处罚事项 1、对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工作时间、女职工及未成年工保护等行为的处罚 2、对用人单位违反城镇社会保险费、小城镇社会保险费、农村养老保险费、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征收与缴纳规定等行为的处罚 3、对介绍、使用童工等行为的处罚 4、对用人单位抗拒、阻挠劳动保障监察,拒不履行劳动保障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等行为的处罚 5、对用人单位违反招、退工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罚 6、对职业介绍机构违反职业介绍规定等行为的处罚 7、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违反职业技能培训规定等行为的处罚 8、对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等行为的处罚 9、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等行为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 10、对用人单位或劳动者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等行为的处罚 11、对用人单位招用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等行为的处罚 12、对境外就业中介机构违反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罚 13、对外国人和用人单位伪造、涂改、冒用、转让买卖就业证和许可证书等行为的处罚 14、对用人单位违反台港澳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相关规定等行为的处罚 15、对企业未按规定缴纳欠薪保障费的处罚 (四)行政确认事项 1、城镇、小城镇社会保险登记 (五)行政给付事项 1、城镇养老保险待遇的给付 2、生育保险待遇的给付 3、工伤保险待遇的给付 4、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待遇的给付 5、小城镇社会保险待遇的给付 6、对企业欠薪款项的垫付 (六)行政征收事项 1、对城镇养老保险费的征收 2、对生育保险费的征收 3、对工伤保险费的征收 4、对城镇医疗保险费的征收 5、对失业保险费的征收 6、对小城镇社会保险费的征收 7、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 8、对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的征收 9、对欠薪保障费的征收 (七)其他执法事项 1、对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监督检查及处理 2、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以及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等的监督检查和处理 三.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43件)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二)行政法规 1、《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2、《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3、《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 4、《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5、《失业保险条例》 6、《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8、《工伤保险条例》 9、《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10、《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1、《残疾人就业条例》 (三)地方性法规 1、《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征缴若干规定》 3、《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4、《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 5、《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四)部门规章 1、《职业技能鉴定规定》 2、《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3、《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4、《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 5、《社会保险登记暂行办法》 6、《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 7、《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 8、《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 9、《集体合同规定》 10、《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 (五)市政府规章 1、《上海市残疾人分散安排就业办法》 2、《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 3、《上海市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实施办法》 4、《上海市职业介绍管理暂行规定》 5、《上海市农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6、《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 7、《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8、《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 9、《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 10、《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11、《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12、《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 13、《上海市企业欠薪保障金筹集和垫付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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