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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协商问答
上海劳动保障         www.12333sh.gov.cn           200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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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工资集体协商?
    答:工资集体协商是指工会或经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
  

  二、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与签订集体合同有何区别?
    答:签订集体合同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在集体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工资是职工的基本生活来源,是企业人工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企业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因此,工资分配问题是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工资集体协议是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既可以作为工资问题的专项协议书,也可以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集体合同的期限一般是1—3年,工资集体协议一般一年签订一次。
   

 三、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工资集体协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工资集体协议的期限;2、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3、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4、加班加点工资及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5、工资支付办法;6、变更和解除工资集体协议的程序;7、工资集体协议的终止条件;8、工资集体协议的违约责任;9、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企业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时,要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职工的要求和愿望,从企业职工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出发。就某一个或几个问题进行协商,签订集体协议,不强求面面俱到。
 

   四、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如何产生?
    答: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应依照法定程序产生。职工一方的代表由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民主推举代表,并得到半数以上的职工同意。企业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人员担任。双方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人数至少3人。
    协商双方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应由工会主席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企业首席代表应由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其他管理人员担任。双方首席代表在工资集体协商期间轮流担任协商会议主席。
    

五、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
    工会和企业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工资集体协商的提出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意向书,明确协商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等。另一方接到协商意向书后,应于2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如无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拒绝协商。
    协议双方应在协商前,进行认真的研究和准备,并各自提出工资集体协商的方案。协商双方有义务按照对方要求,在协商前,为对方提供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真实情况和资料数据。工会在研究和制定协商方案中,应充分了解和掌握企业经营情况,反复测算、论证,并征求各方面职工的意见。
    经过集体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工资集体协议草案方获通过。然后由双方首席代表在工资集体协议文本上签字。
 
 六、工资集体协议一定要送审查吗?
    按照《集体合同规定》(劳动保障部2004年第22号令),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的工资集体协议,应当自签字之日起10日内,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对报送的工资集体协议的有关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将《审查意见书》送达企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工资集体协议即行生效。生效的工资集体协议,应当自其生效之日起由协商代表及时以适当的形式向全体人员公布。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的工资集体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七、工资集体协议送审应准备那些材料?
    答:1、《工资集体协议送审表》(按《关于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沪劳保综发[2005]20号}规定格式填写)一份。2、工资集体协议文本一式三份3、协商双方代表名单(代表姓名、性别、职务)一份。4、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工资集体协议的决议或职工大会通过的决议一份。5、工资集体协商的说明(主要内容:代表的产生、协商程序、主要议题等)一份。

一、什么是工资集体协商? 答:工资集体协商是指工会或经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 二、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与签订集体合同有何区别? 答:签订集体合同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在集体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工资是职工的基本生活来源,是企业人工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企业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因此,工资分配问题是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工资集体协议是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既可以作为工资问题的专项协议书,也可以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集体合同的期限一般是1—3年,工资集体协议一般一年签订一次。 三、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工资集体协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工资集体协议的期限;2、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3、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4、加班加点工资及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5、工资支付办法;6、变更和解除工资集体协议的程序;7、工资集体协议的终止条件;8、工资集体协议的违约责任;9、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企业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时,要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职工的要求和愿望,从企业职工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出发。就某一个或几个问题进行协商,签订集体协议,不强求面面俱到。 四、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如何产生? 答: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应依照法定程序产生。职工一方的代表由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民主推举代表,并得到半数以上的职工同意。企业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人员担任。双方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人数至少3人。 协商双方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应由工会主席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企业首席代表应由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其他管理人员担任。双方首席代表在工资集体协商期间轮流担任协商会议主席。 五、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 工会和企业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工资集体协商的提出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意向书,明确协商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等。另一方接到协商意向书后,应于2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如无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拒绝协商。 协议双方应在协商前,进行认真的研究和准备,并各自提出工资集体协商的方案。协商双方有义务按照对方要求,在协商前,为对方提供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真实情况和资料数据。工会在研究和制定协商方案中,应充分了解和掌握企业经营情况,反复测算、论证,并征求各方面职工的意见。 经过集体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工资集体协议草案方获通过。然后由双方首席代表在工资集体协议文本上签字。 六、工资集体协议一定要送审查吗? 按照《集体合同规定》(劳动保障部2004年第22号令),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的工资集体协议,应当自签字之日起10日内,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对报送的工资集体协议的有关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将《审查意见书》送达企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工资集体协议即行生效。生效的工资集体协议,应当自其生效之日起由协商代表及时以适当的形式向全体人员公布。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的工资集体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七、工资集体协议送审应准备那些材料? 答:1、《工资集体协议送审表》(按《关于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沪劳保综发[2005]20号}规定格式填写)一份。2、工资集体协议文本一式三份3、协商双方代表名单(代表姓名、性别、职务)一份。4、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工资集体协议的决议或职工大会通过的决议一份。5、工资集体协商的说明(主要内容:代表的产生、协商程序、主要议题等)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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