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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是否适用加班工资?
上海劳动保障         www.12333sh.gov.cn           200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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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当视为加班,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是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当视为加班,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是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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