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异典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韩靛蔚与你单位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争议一案(案号:静劳人仲(2017)办字第379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应诉及开庭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会定于二○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上午10:30时在上海市柳营路291号三楼第七仲裁庭开庭审理,未按期参加仲裁活动,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上海异典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韩靛蔚与你单位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争议一案(案号:静劳人仲(2017)办字第379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应诉及开庭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会定于二○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上午10:30时在上海市柳营路291号三楼第七仲裁庭开庭审理,未按期参加仲裁活动,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