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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上海创业公共服务信息网-税费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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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为鼓励市民创业,降低创业成本,2009年2月,市工商局出台了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若干意见,对本市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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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为了发挥税收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保障残疾人的切身利益,国家实行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残疾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所得,按照省(不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 适用对象:从事个体经营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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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为切实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本市失业、协保人员及农村富余劳动力,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劳动保障部门核定和税务部门审核,可以按实际招用人数,在国家规定定额最高上浮额度内,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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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本市工商部门对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免予工商登记和免收工商行政管理费。 适用对象: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农民 受理机构:经营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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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为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近年来出台了多项有关开业房租补贴政策,主要包括开业园区房租补贴、自主创业经营场地补贴以及初创期创业组织创业场地房租补贴等。符合相关条件的创业者可以到各区县开业指导服务部门申请有关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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