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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航海技术人才培养规范与评估标准研究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李  勇  胡一民

    摘要:截止2006年底,我国高职航海院校航海类专业在校生数约为2万1千人左右,占各层次航海类学生总数比例超过60%。从2003年至2005年三年间,年均招生计划增长32.7%,其中增长最快的年份接近53%。高职层次航海类专业人才已成为我国航海人力资源的主力军;航海高职院校为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船员队伍肩负着重要使命,本文就保证高职航海技术人才培养的质量,提出了明确人才培养规范和质量评估的标准。

    关键词:高职教育   航海技术  专业设置

    1、引言
    我国高等航海教育与培训体系按类型可分为高等航海教育、职业航海教育和船员职业培训。高等航海教育是以培养具有航海技术专业基础的高级航运技术管理人才为主要任务的航海教育,包括本科及研究生教育;职业航海教育是以培养职业高级海员为主要任务的航海教育,包括高等和中等职业航海教育;船员职业培训是以培训在职船员为主的,包括船员适任培训、船员适岗培训和船员综合素质培训等。高等职业航海教育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是我国培养船舶岗位紧缺型人才的主要方式。
    教育部教高[2006]16号文明确指出“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在我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高等职业教育与高等本科教育有明显的区别。高等职业教育虽然也有一丝学科渊源,但本质上它是按照职业分类,根据一定的职业岗位(群)实际业务活动范围的要求,培养生产建设管理与社会服务第一线技术应用性人才。对高职航海技术专业而言:“职业”就是水上运输行业,“岗位”即是操作级技术岗位,“业务范围”包括船舶操纵以及运输业务管理。高职航海技术专业培养规范应紧紧围绕高职教育本质属性来设置。
    1.1高职人才培养规范共性
    以职业的针对性强化岗位操作技能培训,和以社会人才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职业教育使我国现阶段高等职业教育带有共性。职业性、技能性和和社会性(产业性)是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必须坚持的共性。
    高等职业教育的本质属性是职业针对性,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就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职业”。据此办学,高等职业教育在教育资源利用、教育过程落实、教学效果的体现方面普遍呈现与高等本科教育有明显区别的目的、方法、过程和结果。
    高职教育就是有学历背景的岗位技能教育培训。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的“蓝领工人”多数受过相当于高职层次的教育。当前,我国市场对“高级蓝领”或“一线技术员”有大量的需求,增强岗位技能教育应成为高职教育的共识。
    高职教育在强调职业针对性、岗位技能性的同时也要关注社会性。高职教育依托社会(或企业),发挥社会(或企业)在专业建设、课程设置、生产实践、劳动就业方面的优势,应使学校教育融入整个社会发展规划。
    1.2航海技术人才培养规范特性
    高职航海技术专业以航运企业和国际国内船员劳动力市场需要为导向开展教育活动,强调提高远洋和沿海航运船舶驾驶岗位职业能力,以及就业的竞争力;高职航海技术专业师资队伍的组成由本校专任教师和来自船舶的船长、大副担任兼职教师。专任和兼职教师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还应具备海上实践能力和操作级岗位的职业指导能力;高职航海技术专业对训练设施配置有很高的要求。按照功能模块,海员职业技能与能力训练配置的设备强调具有真实(仿真)的职业氛围,设备中包括航行实习船舶。高职航海技术专业充分利用航运企业和社会资源建立校外实训基地,譬如建立省级海员人力资源培训中心。
    高职航海技术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主要依据“全国交通发展五年规划”“中国航运发展年度报告”“省市区人力资源调查”“航运企业人力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做出。航海技术专业面较窄,通用性小,航海职业岗位针对性强;高职航海技术专业培养目标为符合《STCW78/95公约》和我国海事主管机关要求的船舶甲类三副;高职航海技术专业课程类型与结构体现海员职业性、七大功能模块,专业课比重相对比较大。安排职业技能岗位实际训练和海上训练的时间多,英语要求高。以应用为目的设置基础课,坚持够用为度原则;产学结合,校企合作办学,与航运企业和海事主管机关关系密切。
    高职航海技术专业教育成果体现为毕业生要通过国家主管机关主持的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并持有多张海员专业安全证书和特种培训证书。做到毕业就能上岗,提高就业竞争力;高职航海技术专业毕业生就业率高,岗位适应性、稳定性都比较好,工作称职。
    从事航海教育的院校都已形成多层次、多规格的船员教育和培训系列,具备部分船员培训项目许可证,部分院校培训项目优势明显。根据履约“功能发证”要求,国家海事主管机关实施的是对船员培训项目许可证按《STCW78/95公约》要求进行审验,并明确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获得“船员教育培训质量体系证书”是培训项目许可证审验的必要条件。具有国家主管机关颁发的“船员教育培训质量体系”资质是高职航海技术专业人才培养规范的特有性质。
    2 航海技术人才培养规范
    2.1 人才培养目标
    高职航海技术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符合《STCW78/95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等法规要求,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并能胜任现代船舶驾驶与管理的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高级船员。
    毕业生应具有符合社会主义建设人才的核心价值观;同时具有职业道德、社会道德和身心素质;具有一定的军事知识和服从的意识以及团队协作精神。
    毕业生应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毕业生应获得毕业证书和海船船员适任证书。
    2.2 人才培养规格
    2.2.1职业岗位
    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国内各航运企业及国际船员劳务市场,经过3年航海教育和培训合格,通过国家海事局的海船船员适任评估和考试,并经过认可的船上培训后,能胜任海船船舶值班驾驶员工作。
    2.2.2知识结构
    具有高职院校学生所必需的文化基础知识和必要的国防知识、操作级船员所必需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STCW78/95公约》等相关法规中对操作级船员所要求的专业理论知识,以及岗位所需要的英语基础知识和运用能力、计算机操作应用的基本知识和使用技能,和适应岗位需要的体育运动、心理调适和卫生健康、适应社会等知识。
     2.2.3能力结构
    具有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的体能, 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掌握专业所需计算机的应用能力。具备操纵船舶安全航行、安全运输货物、正确使用船舶甲板设备及其维护保养、遵守国内外相关安全管理法规及防污染、正确使用GMDSS设备、航海英语应用、获取新知识,以及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
    2.3职业能力与素质培养教学模块
    分为基本素质与能力、基础知识与能力、专业基础知识与能力、专业适任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岗位专项能力等6个单元。
    2.4职业资格证书和其他证书要求
    高职航海技术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不仅要完成所开设课程的学习与考核,还要参加国家海事局组织的海船船员适任评估与考试,经考试合格,可获得高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以及9张相关岗位职业资格证书。
    3 高职航海技术专业评估标准探讨
    目前正在使用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通用性强,评估的对象是整个学校。为了使高职航海技术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课题组从“专业设置”着手,按“专业建设”“专业改革”“质量管理”“人才质量”顺序,细化了与专业有关的评价指标。
    设想把高职航海技术专业人才培养规范分为三级指标体系,以专业设置、专业建设、专业改革、人才培养质量管理、人才培养成果5大项为一级指标, 15项二级指标; 39项观测点(既三级指标)。从排列顺序上体现了从专业设置一直到人才培养整个过程。
    作为高职航海专业建设指标体系,应强调针对性、突出指标的操作性、注重排列的过程性、整合专业建设资料的规范性。
    3.1专业设置:
    3.1.1专业设置依据与培养目标:从专业设置背景和专业培养目标观测,研究国家、地区经济发展及水运发展,判断人才缺口。基于学院基础,依托航运企业和社会需求性;依据教育、海事规范制订目标,达到《STCW78/95公约》操作级水平,通过甲类三副考试,并符合国家教育部门高职学业要求。
    3.1.2专业运行与质量标准:邀请航运企业专家参与方案制订,突出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培养主线;实行了双证制,双证教学计划列入方案;按船员教育培训质量标准和教育部“水平评估指标”要求建立专业质量标准;船员教育培训质量体系不断完善。做到运行、评估、反馈、调整、再运行的质量循环闭合。
    3.2专业建设:
    3.2.1师资队伍建设:教师与航运企业交流密切,航企人员经常来校讲课;客座教师制度密切校企关系高级职称>30%(每个专业至少>2名);专业有教学带头人;双师素质教师>80%;来自企业兼职教师>20%;40岁以下教师研究生学历>30%;实训和实验指导教师满足教学要求。
    3.2.2实验、实训基地(设施)建设:拥有保证课程实训、毕业航行实习、和海事局评估的航海训练设备设施;拥有能满足航海专业学生实习的船舶,和船舶驾驶人员为主的兼职指导教师队伍。
    3.2.3教材建设:使用交通部高职高专航海类专业统编教材,在航海分指委规划下,参与统编教材编写;把IMO Model Course教材作为参考资料;鼓励教师翻译资料、编写讲义充实教材。
    3.3专业改革:
    3.3.1课程体系、结构和内容:针对甲类三副岗位就业为导向的课程体系改革;确保公共课程和课时;文化基础课够用为度;实践和理论1:1左右;在“航行、操船与人员管理、船舶结构设备、通信”四大功能模块下,设置职业基础课和职业技能课;实现职业课程综合化。
     3.3.2教学方法、考试模式:体现学生为本,学生参与互动教学;应用多媒体技术、模拟器等现代化教学手段课程占本专业开设课程>50%;“双语”教学课程占专业课比例>10%;检验学习效果方法多样化,航海英语口语实行面试,航海学等课程评估与笔试相结合。
3.3.3实践教学环节:船员评估项目考核,强化过程测试;凡船员考证课程,航海专业都进行实践能力评估;海员安全、专业培训的一次通过率>90%;GMDSS通用操作员技能达到海事局和航运企业要求。
    3.3.4产学结合:体现出航运企业和船长积极参与,校企双方合作;航运企业在培养方案、教学内容、实训环节、就业服务等方面发挥作用;建立起稳定的航海实训基地;毕业生质量符合用人单位要求,适应船舶驾驶岗位。
    3.3.5学习与教育观念转变:管理干部和在航海技术专业任课的教师(包括兼职教师)树立了高职教育的人才观、质量观、教学观,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推进专业建设和改革,效果显著。
    3.4人才培养质量管理:
    3.4.1管理组织、队伍与制度:建立系部办公会议事制;教学、实验、实习、考试文书资料健全、规范,保管良好;采用网络、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技术;船员教育培训质量体系运行符合主管机关要求;专业有关教学、学生、就业服务机制运行正常;专职管理人员到位;管理队伍数量和结构适当;教师积极参与。
     3.4.2就业服务与指导:建立就业信息发布机制,举办企业学生双向见面活动,举办大型航企人力资源部门联谊活动,开辟稳定的企业就业渠道;学生择业观转变,稳定了航海职业观,加强了学生参加船员考证的学习自觉性,提高了考证率;提高了就业率。
     3.4.3教学质量检查机制:建立教材、教案、教学环节、教学内容、考核试卷及其批阅过程结果的监控机制。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和专业带头人经常听课,航海技术专业教师相互听课,互帮、互学形成风气;完成教师考核要求的听课指标;认真听取督导员意见,严格按教学检查制度程序反馈并整改;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思想、情绪和要求,做到言路畅通;褒扬优秀教师;改进教学和管理的不足,提高教学质量。
    3.5人才培养成果:
    3.5.1知识、能力、素质:学生实践能力强,满足船舶驾驶和甲板岗位技能要求;现场抽查职业技能优良率>60%;毕业生船员考证通过率>85%,并获得毕业资格证书。 
    3.5.2专业毕业生就业率:当年就业率>95%;经抽样调查,用人单位对近2年毕业生综合评价的称职率>90%,优良率>40%。
    3.6高职航海技术专业师资、设备
    水上运输行业船舶驾驶岗位的工作性质要求任职人员对各种设备具有非常熟练和准确的操作技能。因此,高职航海技术专业必须具备可供学生技能训练的设施设备和精通这些设备构造、性能和掌握操作技艺的专业教师。
     3.6.1航海技术专业双师型教师建议性要求
    笔者曾向参加船长、大副适任证书考试的船员进行的有关航海专业教师资质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多数接受过航海院校教育的船员认为:大学学历、海上经历、高级船员资格证书是高职航海技术专业教师的理想条件。
    我们按照航海技术专业课程体系不同功能模块,对专任教师、实验人员及实习指导教师最低海上工作年限、船员职务、评估员资质提出建议性要求。如航行功能中航海学的专任教师最低要求大学本科、有2年以上海龄驾驶员经历;船舶操纵的专任教师最低要求大学本科、有5年以上海龄大副经理。其他的不一一列举。
     3.6.2适任证书考前评估设备
    《STCW78/95公约》在我国正式实施后,高职航海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式有了很大改变,适任证书考前评估是航海教育改革的重要标志。考前评估项目通过动手实践能力来检验教学效果。根据主管机关的要求,与评估项目对应的设备涵盖面广,形成了航海技术专业实训设备的完整体系,是专业设备建设的核心部分。
    三副适任证书考前评估项目设备最低要求
    评估项目 三副适任证书考前评估项目设备最低要求
     航海英语听力会话 计算机局域网络,计算机台数根据学生规模确定;具备经主管机关认可的网络版“航海英语听力会话”软件;客观题评分能做到上传与评分同步进行;建立容量适当的试题库,并不断更新。
    航线设计与海图作业 具有能设计10条以上远洋和近海航线的相关海图,航海图书资料库;海图、相关航海通告和资料 ;建立试题库。
    航海仪器的正确使用 陀螺罗经;磁罗经;GPS;测深仪;计程仪。建立试题库。
     测罗经差 罗经实验室,配备陀螺罗经和磁罗经;计算表册;海图图书。
    船舶避碰与船舶定位 航海雷达;ARPA 雷达;雷达模拟器;大型船舶操纵模拟器;航海六分仪、索星卡和相关图表。建立试题库。
    货物积载和系固 货物积载专用计算机实验室;建立试题库。具有随即选题,和计算机评分功能。

    3.6.3.课程教学常规设备(最低要求)
    按专业教学模块设置实训室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设施。实训室应包括海图作业、航海天文、雷达与ARPA模拟器、航海仪器、罗经、气象观测、货物积载与系固、船舶构造与设备、船舶信号、船舶操舵、水手工艺、货物装卸、GMDSS模拟器、航海英语船舶操纵模拟器等。
    3.3.4海员安全专业训练设备(最低要求)
    按专业培训项目配置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设施。专业培训项目包括熟悉基本安全、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精通急救、高级消防、雷达操作与模拟器等。

参考文献:
1. 面向21世纪航海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内容体系改革的研究与实践项目第一,第三子课题
2. 李  勇,胡一民,校企一体化高职航海教育模式[J] 辽宁,航海教育研究2006年第1期
3. 李祖平等,交通职业教育战略研究,[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5年7月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李 勇 胡一民 摘要:截止2006年底,我国高职航海院校航海类专业在校生数约为2万1千人左右,占各层次航海类学生总数比例超过60%。从2003年至2005年三年间,年均招生计划增长32.7%,其中增长最快的年份接近53%。高职层次航海类专业人才已成为我国航海人力资源的主力军;航海高职院校为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船员队伍肩负着重要使命,本文就保证高职航海技术人才培养的质量,提出了明确人才培养规范和质量评估的标准。 关键词:高职教育 航海技术 专业设置 1、引言 我国高等航海教育与培训体系按类型可分为高等航海教育、职业航海教育和船员职业培训。高等航海教育是以培养具有航海技术专业基础的高级航运技术管理人才为主要任务的航海教育,包括本科及研究生教育;职业航海教育是以培养职业高级海员为主要任务的航海教育,包括高等和中等职业航海教育;船员职业培训是以培训在职船员为主的,包括船员适任培训、船员适岗培训和船员综合素质培训等。高等职业航海教育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是我国培养船舶岗位紧缺型人才的主要方式。 教育部教高[2006]16号文明确指出“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在我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高等职业教育与高等本科教育有明显的区别。高等职业教育虽然也有一丝学科渊源,但本质上它是按照职业分类,根据一定的职业岗位(群)实际业务活动范围的要求,培养生产建设管理与社会服务第一线技术应用性人才。对高职航海技术专业而言:“职业”就是水上运输行业,“岗位”即是操作级技术岗位,“业务范围”包括船舶操纵以及运输业务管理。高职航海技术专业培养规范应紧紧围绕高职教育本质属性来设置。 1.1高职人才培养规范共性 以职业的针对性强化岗位操作技能培训,和以社会人才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职业教育使我国现阶段高等职业教育带有共性。职业性、技能性和和社会性(产业性)是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必须坚持的共性。 高等职业教育的本质属性是职业针对性,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就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职业”。据此办学,高等职业教育在教育资源利用、教育过程落实、教学效果的体现方面普遍呈现与高等本科教育有明显区别的目的、方法、过程和结果。 高职教育就是有学历背景的岗位技能教育培训。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的“蓝领工人”多数受过相当于高职层次的教育。当前,我国市场对“高级蓝领”或“一线技术员”有大量的需求,增强岗位技能教育应成为高职教育的共识。 高职教育在强调职业针对性、岗位技能性的同时也要关注社会性。高职教育依托社会(或企业),发挥社会(或企业)在专业建设、课程设置、生产实践、劳动就业方面的优势,应使学校教育融入整个社会发展规划。 1.2航海技术人才培养规范特性 高职航海技术专业以航运企业和国际国内船员劳动力市场需要为导向开展教育活动,强调提高远洋和沿海航运船舶驾驶岗位职业能力,以及就业的竞争力;高职航海技术专业师资队伍的组成由本校专任教师和来自船舶的船长、大副担任兼职教师。专任和兼职教师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还应具备海上实践能力和操作级岗位的职业指导能力;高职航海技术专业对训练设施配置有很高的要求。按照功能模块,海员职业技能与能力训练配置的设备强调具有真实(仿真)的职业氛围,设备中包括航行实习船舶。高职航海技术专业充分利用航运企业和社会资源建立校外实训基地,譬如建立省级海员人力资源培训中心。 高职航海技术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主要依据“全国交通发展五年规划”“中国航运发展年度报告”“省市区人力资源调查”“航运企业人力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做出。航海技术专业面较窄,通用性小,航海职业岗位针对性强;高职航海技术专业培养目标为符合《STCW78/95公约》和我国海事主管机关要求的船舶甲类三副;高职航海技术专业课程类型与结构体现海员职业性、七大功能模块,专业课比重相对比较大。安排职业技能岗位实际训练和海上训练的时间多,英语要求高。以应用为目的设置基础课,坚持够用为度原则;产学结合,校企合作办学,与航运企业和海事主管机关关系密切。 高职航海技术专业教育成果体现为毕业生要通过国家主管机关主持的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并持有多张海员专业安全证书和特种培训证书。做到毕业就能上岗,提高就业竞争力;高职航海技术专业毕业生就业率高,岗位适应性、稳定性都比较好,工作称职。 从事航海教育的院校都已形成多层次、多规格的船员教育和培训系列,具备部分船员培训项目许可证,部分院校培训项目优势明显。根据履约“功能发证”要求,国家海事主管机关实施的是对船员培训项目许可证按《STCW78/95公约》要求进行审验,并明确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获得“船员教育培训质量体系证书”是培训项目许可证审验的必要条件。具有国家主管机关颁发的“船员教育培训质量体系”资质是高职航海技术专业人才培养规范的特有性质。 2 航海技术人才培养规范 2.1 人才培养目标 高职航海技术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符合《STCW78/95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等法规要求,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并能胜任现代船舶驾驶与管理的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高级船员。 毕业生应具有符合社会主义建设人才的核心价值观;同时具有职业道德、社会道德和身心素质;具有一定的军事知识和服从的意识以及团队协作精神。 毕业生应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毕业生应获得毕业证书和海船船员适任证书。 2.2 人才培养规格 2.2.1职业岗位 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国内各航运企业及国际船员劳务市场,经过3年航海教育和培训合格,通过国家海事局的海船船员适任评估和考试,并经过认可的船上培训后,能胜任海船船舶值班驾驶员工作。 2.2.2知识结构 具有高职院校学生所必需的文化基础知识和必要的国防知识、操作级船员所必需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STCW78/95公约》等相关法规中对操作级船员所要求的专业理论知识,以及岗位所需要的英语基础知识和运用能力、计算机操作应用的基本知识和使用技能,和适应岗位需要的体育运动、心理调适和卫生健康、适应社会等知识。 2.2.3能力结构 具有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的体能, 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掌握专业所需计算机的应用能力。具备操纵船舶安全航行、安全运输货物、正确使用船舶甲板设备及其维护保养、遵守国内外相关安全管理法规及防污染、正确使用GMDSS设备、航海英语应用、获取新知识,以及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 2.3职业能力与素质培养教学模块 分为基本素质与能力、基础知识与能力、专业基础知识与能力、专业适任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岗位专项能力等6个单元。 2.4职业资格证书和其他证书要求 高职航海技术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不仅要完成所开设课程的学习与考核,还要参加国家海事局组织的海船船员适任评估与考试,经考试合格,可获得高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以及9张相关岗位职业资格证书。 3 高职航海技术专业评估标准探讨 目前正在使用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通用性强,评估的对象是整个学校。为了使高职航海技术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课题组从“专业设置”着手,按“专业建设”“专业改革”“质量管理”“人才质量”顺序,细化了与专业有关的评价指标。 设想把高职航海技术专业人才培养规范分为三级指标体系,以专业设置、专业建设、专业改革、人才培养质量管理、人才培养成果5大项为一级指标, 15项二级指标; 39项观测点(既三级指标)。从排列顺序上体现了从专业设置一直到人才培养整个过程。 作为高职航海专业建设指标体系,应强调针对性、突出指标的操作性、注重排列的过程性、整合专业建设资料的规范性。 3.1专业设置: 3.1.1专业设置依据与培养目标:从专业设置背景和专业培养目标观测,研究国家、地区经济发展及水运发展,判断人才缺口。基于学院基础,依托航运企业和社会需求性;依据教育、海事规范制订目标,达到《STCW78/95公约》操作级水平,通过甲类三副考试,并符合国家教育部门高职学业要求。 3.1.2专业运行与质量标准:邀请航运企业专家参与方案制订,突出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培养主线;实行了双证制,双证教学计划列入方案;按船员教育培训质量标准和教育部“水平评估指标”要求建立专业质量标准;船员教育培训质量体系不断完善。做到运行、评估、反馈、调整、再运行的质量循环闭合。 3.2专业建设: 3.2.1师资队伍建设:教师与航运企业交流密切,航企人员经常来校讲课;客座教师制度密切校企关系高级职称>30%(每个专业至少>2名);专业有教学带头人;双师素质教师>80%;来自企业兼职教师>20%;40岁以下教师研究生学历>30%;实训和实验指导教师满足教学要求。 3.2.2实验、实训基地(设施)建设:拥有保证课程实训、毕业航行实习、和海事局评估的航海训练设备设施;拥有能满足航海专业学生实习的船舶,和船舶驾驶人员为主的兼职指导教师队伍。 3.2.3教材建设:使用交通部高职高专航海类专业统编教材,在航海分指委规划下,参与统编教材编写;把IMO Model Course教材作为参考资料;鼓励教师翻译资料、编写讲义充实教材。 3.3专业改革: 3.3.1课程体系、结构和内容:针对甲类三副岗位就业为导向的课程体系改革;确保公共课程和课时;文化基础课够用为度;实践和理论1:1左右;在“航行、操船与人员管理、船舶结构设备、通信”四大功能模块下,设置职业基础课和职业技能课;实现职业课程综合化。 3.3.2教学方法、考试模式:体现学生为本,学生参与互动教学;应用多媒体技术、模拟器等现代化教学手段课程占本专业开设课程>50%;“双语”教学课程占专业课比例>10%;检验学习效果方法多样化,航海英语口语实行面试,航海学等课程评估与笔试相结合。 3.3.3实践教学环节:船员评估项目考核,强化过程测试;凡船员考证课程,航海专业都进行实践能力评估;海员安全、专业培训的一次通过率>90%;GMDSS通用操作员技能达到海事局和航运企业要求。 3.3.4产学结合:体现出航运企业和船长积极参与,校企双方合作;航运企业在培养方案、教学内容、实训环节、就业服务等方面发挥作用;建立起稳定的航海实训基地;毕业生质量符合用人单位要求,适应船舶驾驶岗位。 3.3.5学习与教育观念转变:管理干部和在航海技术专业任课的教师(包括兼职教师)树立了高职教育的人才观、质量观、教学观,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推进专业建设和改革,效果显著。 3.4人才培养质量管理: 3.4.1管理组织、队伍与制度:建立系部办公会议事制;教学、实验、实习、考试文书资料健全、规范,保管良好;采用网络、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技术;船员教育培训质量体系运行符合主管机关要求;专业有关教学、学生、就业服务机制运行正常;专职管理人员到位;管理队伍数量和结构适当;教师积极参与。 3.4.2就业服务与指导:建立就业信息发布机制,举办企业学生双向见面活动,举办大型航企人力资源部门联谊活动,开辟稳定的企业就业渠道;学生择业观转变,稳定了航海职业观,加强了学生参加船员考证的学习自觉性,提高了考证率;提高了就业率。 3.4.3教学质量检查机制:建立教材、教案、教学环节、教学内容、考核试卷及其批阅过程结果的监控机制。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和专业带头人经常听课,航海技术专业教师相互听课,互帮、互学形成风气;完成教师考核要求的听课指标;认真听取督导员意见,严格按教学检查制度程序反馈并整改;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思想、情绪和要求,做到言路畅通;褒扬优秀教师;改进教学和管理的不足,提高教学质量。 3.5人才培养成果: 3.5.1知识、能力、素质:学生实践能力强,满足船舶驾驶和甲板岗位技能要求;现场抽查职业技能优良率>60%;毕业生船员考证通过率>85%,并获得毕业资格证书。 3.5.2专业毕业生就业率:当年就业率>95%;经抽样调查,用人单位对近2年毕业生综合评价的称职率>90%,优良率>40%。 3.6高职航海技术专业师资、设备 水上运输行业船舶驾驶岗位的工作性质要求任职人员对各种设备具有非常熟练和准确的操作技能。因此,高职航海技术专业必须具备可供学生技能训练的设施设备和精通这些设备构造、性能和掌握操作技艺的专业教师。 3.6.1航海技术专业双师型教师建议性要求 笔者曾向参加船长、大副适任证书考试的船员进行的有关航海专业教师资质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多数接受过航海院校教育的船员认为:大学学历、海上经历、高级船员资格证书是高职航海技术专业教师的理想条件。 我们按照航海技术专业课程体系不同功能模块,对专任教师、实验人员及实习指导教师最低海上工作年限、船员职务、评估员资质提出建议性要求。如航行功能中航海学的专任教师最低要求大学本科、有2年以上海龄驾驶员经历;船舶操纵的专任教师最低要求大学本科、有5年以上海龄大副经理。其他的不一一列举。 3.6.2适任证书考前评估设备 《STCW78/95公约》在我国正式实施后,高职航海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式有了很大改变,适任证书考前评估是航海教育改革的重要标志。考前评估项目通过动手实践能力来检验教学效果。根据主管机关的要求,与评估项目对应的设备涵盖面广,形成了航海技术专业实训设备的完整体系,是专业设备建设的核心部分。 三副适任证书考前评估项目设备最低要求 评估项目 三副适任证书考前评估项目设备最低要求 航海英语听力会话 计算机局域网络,计算机台数根据学生规模确定;具备经主管机关认可的网络版“航海英语听力会话”软件;客观题评分能做到上传与评分同步进行;建立容量适当的试题库,并不断更新。 航线设计与海图作业 具有能设计10条以上远洋和近海航线的相关海图,航海图书资料库;海图、相关航海通告和资料 ;建立试题库。 航海仪器的正确使用 陀螺罗经;磁罗经;GPS;测深仪;计程仪。建立试题库。 测罗经差 罗经实验室,配备陀螺罗经和磁罗经;计算表册;海图图书。 船舶避碰与船舶定位 航海雷达;ARPA 雷达;雷达模拟器;大型船舶操纵模拟器;航海六分仪、索星卡和相关图表。建立试题库。 货物积载和系固 货物积载专用计算机实验室;建立试题库。具有随即选题,和计算机评分功能。 3.6.3.课程教学常规设备(最低要求) 按专业教学模块设置实训室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设施。实训室应包括海图作业、航海天文、雷达与ARPA模拟器、航海仪器、罗经、气象观测、货物积载与系固、船舶构造与设备、船舶信号、船舶操舵、水手工艺、货物装卸、GMDSS模拟器、航海英语船舶操纵模拟器等。 3.3.4海员安全专业训练设备(最低要求) 按专业培训项目配置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设施。专业培训项目包括熟悉基本安全、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精通急救、高级消防、雷达操作与模拟器等。 参考文献: 1. 面向21世纪航海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内容体系改革的研究与实践项目第一,第三子课题 2. 李 勇,胡一民,校企一体化高职航海教育模式[J] 辽宁,航海教育研究2006年第1期 3. 李祖平等,交通职业教育战略研究,[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