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业(创业)培训流程
●培训报名
培训对象:
凡具有开业意向的本市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都可以报名参加开业(创业)培训。
报名地点: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报名参加开业(创业)培训:
(1)通过各区县开业指导服务中心预约报名;
(2)通过各区县职业介绍所预约报名。
(3)直接到各开业(创业)培训机构报名;
报名所需证件:
报名时您需要提交以下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失业、协保人员或农村富余劳动力还需携带《劳动手册》或《求职登记卡》。
● 区县受理
区县劳动保障局培训科受理报名,并确认报名人员的就业状态。
● 培训阶段
第一模块:开业(创业)实务知识培训
让开业者了解创业环境,掌握创业的有关扶持政策,学习创业成功者的经验,明确创业方向
坚定创业信心。
第二模块:开业(创业)实训
使学员了解开业(创业)的意义和作用,明确实训的目标和内容,从中不断积累开业的实践
经验,提高经营管理的能力。
第三模块:个性化辅导
使学员明确市场调查的重要性,掌握调查的要素和方法,进一步确认创业项目,修改完善创
业计划,并由开业(创业)教师为其提供后续跟踪扶持和服务。
● 考试鉴定
创业实务知识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自行组织考试,但学员必须参加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
组织的创业计划书评审,并统一发放成绩单。
● 颁发结业证书
经考试鉴定合格的学员,由培训机构颁发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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