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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户转移申报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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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参保户转移申报是指单位由于办公场所搬迁或其他原因,需更改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的功能,例如某单位原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是黄浦社保,后办公场所搬至青浦,单位即可通过该功能在网上申请办理所属社保经办机构转移至青浦。
一.操作步骤:
1. 参保户成功登录社保办事网后,点击页面上方的“城保业务申报”,然后选择“参保户转移申报”,点击该链接即可进入参保户转移申报页面;
2. 进入页面后依次选择“单位转移区县”、“单位所在街道”和“单位所在居委”并输入备注信息;
3.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本次申报。
二.办理注意事项:
1. 网上只有企业单位可以使用该功能,机关事业单位暂不能用;
2. 该功能只能每月11日至20日才能使用;
3. 对任何有欠缴记录(包括社会保险费、小企业欠薪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的单位的申报都会失败,只有无欠缴记录的单位才能申报成功;
4. 单位在网上成功办理转移申报后的第二天,即可到新的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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