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联系信息变更申报操作指南
一.业务说明:
    网上的个人联系信息变更申报是指已参加上海市社会保险的各类参保人员,当其通信联系信息的内容发生变化后,由个人直接通过本网站办理相关信息变更的申报操作。

二.操作步骤:
    1. 信息调整区域已显示个人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的原有通信联系信息;
    2. 录入个人的新联系地址,若无调整请跳过本录入框;
    3. 录入个人的新联系地址邮编,若无调整请跳过本录入框;请注意:只能录入6位数的数字0~9
    4. 录入个人的新联系电话,若无调整请跳过本录入框;请注意:只能录入数字0~9,及连接符
    5. 录入个人的新手机号码,若无调整请跳过本录入框;请注意:只能录入数字0~9,及连接符
    6. 点击确认按钮,确定您刚才录入的信息;
    7. 当屏幕出现"信息复核窗口"时,请仔细校验您修改后的所有内容,并选择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报,或点击重填按钮返回主页面;
    8. 如需查询申报结果,可点击"核定表打印"图标,进入相关页面查阅您的各笔申报,审核通过的申报还可打印相应的核定表。

三.录入项解释:
    1. 联系地址/邮编:指参保人员个人通信(或常住)地址及其邮政编码;
    2. 联系电话:指由联系地址所确定的场所中安装的固定电话号码;
    3. 手机号码:指参保人员常用的,能与之直接取得联系的移动电话号码;

四.办理注意事项:
    1. 您必须已建立(拥有)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的个人帐户,且目前处于在职缴费期,您的申报方才有效;若您已申办了领取养老金手续或各类个人帐户终止(如个人帐户转外省市、出国出境定居等)手续,则不可申报本变更,但能查阅您原有的相关信息;
    2. 本业务申报目前暂不受理本市镇保、农保参保人员的申报;
    3. 本业务申报全天开通(需视网站开放情况而言),不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变更受理期的限制,您随时可登录本网站提交申报;
    4. 由于可能存在的通讯传输故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处理您的申报时,可能因信息缺失而无法审核通过,故请您务必在提交本次申报的2个工作日之后,重新登录本网站查阅您的申报结果,以确定您的相关信息是否已得到调整。
    5. 需录入的信息中,如遇阿拉伯数字或标点符号等信息,请使用西文半角字符。
    6. 若您在修改过程中对原有信息的某项内容作了清空操作,并以此提交申报,则意味着您删除了原有资料且未提供更新资料(而非保留原有资料)。
    7. 提供详尽正确的联系资料,是您及时收取个人帐户年度结算单、个人缴纳通知书、或获得我们提供的其他服务的必要保证,轻率删除上述资料将影响到您相关业务表单的收取;但若您考虑到上述资料涉及您的个人隐私而需受到保护,可以删除部分联系资料,但需注意的是,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两者必须保留其一。
    8. 若您需打印核定表,请选用A4幅面的复印纸。由于我们无法保证在不同规格的打印机上都能获得理想的打印效果,故请您在打印时把打印页面缩放调整在一页纸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