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和社会保障网
 
便民问答
 
工伤保险责任是怎么确定的?
上海社会保险办事网 www.12333sh.gov.cn/wsbs/wsbg/index.shtml 2007-10-15 13:43:00
  保护视力色:
  【字体:

 

 

  答:对于工伤保险责任的确定如下:

 

  1、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2、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从业人员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3、从业人员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4、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答:对于工伤保险责任的确定如下:   1、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2、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从业人员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3、从业人员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4、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友情连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权所有Webmaster@12333sh.gov.cn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主办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865号 电话:86-21-63689900 咨询、投诉:12333 邮编:200011
沪ICP备050569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