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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项目 办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户登记
◆ 办理机构 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参保单位应到单位所在地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养老保险登记申报。其中,乡镇劳务型公司应到单位所在地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养老保险登记申报。
◆ 办事依据 《上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1996年1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22号令)。
◆ 申办条件 凡属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农保)范围,2003年10月20日前成立目前尚未登记的企业其他各类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行政村及其农副业从业人员,到单位所在地乡镇农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登记申报。其中,乡镇劳务型公司应到单位所在地区县农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登记申报。
◆ 申请材料 1.企业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劳动情况》(沪统104表)或《从业人员人数和劳动报酬报表》(沪劳定基01表); 2.行政村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村委会)。
◆ 办事程序 1.登记受理 乡镇(区县)农保经办机构在参保户提出登记申请时,审核其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若资料不齐全,打印《单位登记(变更)告知单》;若资料齐全,指导其填写《上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单位登记(变更)申报表》(申1表)。 凡在乡镇办理的,乡镇农保机构应在受理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及表式上传区县农保经办机构。 2.参保户登记 区县农保经办机构对已完成公共信息初始化的单位进行农保参保户登记,录入单位基本信息、工商信息、帐户基本信息、参加农保险种信息。打印〈单位登记(变更)核定表〉(核1表),下传至乡镇农保机构,并由乡镇农保机构递交单位进行校对、修改和确认。
◆ 办理期限 凡在乡镇办理的,乡镇农保机构应在受理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及表式上传区县农保中心。凡区县直接受理的,应一个工作日办结。
◆ 收费标准 不收费
◆ 其他 如果是乡镇劳务型公司参保户登记,则直接在区县农保中心进行申请,并填写《单位登记(变更)申报表》,其余步骤同农保参保户登记。
◆ 申办表格 《上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单位登记(变更)申报表》(申1表)
◆ 办事项目
办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户登记
◆ 办理机构
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参保单位应到单位所在地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养老保险登记申报。其中,乡镇劳务型公司应到单位所在地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养老保险登记申报。
◆ 办事依据
《上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1996年1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22号令)。
◆ 申办条件
凡属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农保)范围,2003年10月20日前成立目前尚未登记的企业其他各类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行政村及其农副业从业人员,到单位所在地乡镇农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登记申报。其中,乡镇劳务型公司应到单位所在地区县农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登记申报。
◆ 申请材料
1.企业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劳动情况》(沪统104表)或《从业人员人数和劳动报酬报表》(沪劳定基01表);
2.行政村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村委会)。
◆ 办事程序
1.登记受理
乡镇(区县)农保经办机构在参保户提出登记申请时,审核其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若资料不齐全,打印《单位登记(变更)告知单》;若资料齐全,指导其填写《上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单位登记(变更)申报表》(申1表)。
凡在乡镇办理的,乡镇农保机构应在受理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及表式上传区县农保经办机构。
2.参保户登记
区县农保经办机构对已完成公共信息初始化的单位进行农保参保户登记,录入单位基本信息、工商信息、帐户基本信息、参加农保险种信息。打印〈单位登记(变更)核定表〉(核1表),下传至乡镇农保机构,并由乡镇农保机构递交单位进行校对、修改和确认。
◆ 办理期限
凡在乡镇办理的,乡镇农保机构应在受理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及表式上传区县农保中心。凡区县直接受理的,应一个工作日办结。
◆ 收费标准
不收费
◆ 其他
如果是乡镇劳务型公司参保户登记,则直接在区县农保中心进行申请,并填写《单位登记(变更)申报表》,其余步骤同农保参保户登记。
◆ 申办表格
《上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单位登记(变更)申报表》(申1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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