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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项目 办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户转移变更
◆ 办理机构 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参保单位应到单位所在地的农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户转移变更申报。
◆ 办事依据 《上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1996年1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22号令)
◆ 申办条件 当参保户因迁移或行政区划调整等原因需调整其社会保险日常管理机构时,应到单位所在地乡镇农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变更申请。其中,外商投资企业、乡镇劳务型公司应到单位所在地区县农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变更申请。
◆ 申请材料 (下列资料之一) 迁移证明材料; 行政区划调整文件; 转入地乡镇同意转入的确认函。
◆ 办事程序 1.转出申报 乡镇农保经办机构在参保户提出转出变更申请时,审核其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若初审不通过当场告知不通过的原因。 若初审通过,则指导参保户填写《上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单位登记(变更)申报表》(申1表),录入参保户转出申报信息。 打印《参保户转移受理通知单》,交参保户。 乡镇经办机构在受理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及表式上传区县农保中心。 2.转出审核 区县农保中心在收到乡镇上传的资料和表式后,进行参保户转出变更审核。 若审核未通过,录入“审核不通过”意见。乡镇农保机构对审核不通过的参保户转出申请信息进行转出申报撤销操作。 若审核通过,系统生成缴费、给付人员转移基金信息及关系转移明细信息。交参保户进行转出确认。 3.转入申报 转入乡镇农保机构查询参保户转出审核信息,对转出审核通过的操作参保户转入申报,并通知参保户;指导参保户填写《上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单位登记(变更)申报表》。 4.转入审核 转入地区县农保中心待转移基金到帐后,查询参保户转入申报信息及转出审核信息,并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录入相应的审核意见告知转出区县进行转出审核、转出申报撤销操作。审核通过,进行参保户转入确认。
◆ 办理期限 登记变更条件发生的30日内提出申请,当日受理,20个工作日办结。
◆ 收费标准 不收费
◆ 其他 如果是外资企业参保户转移,则直接在区县农保中心进行申请,并填写《上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单位登记(变更)申报表》。其余步骤同农保参保户转移。
◆ 申办表格 《上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单位登记(变更)申报表》(申1表)
◆ 办事项目
办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户转移变更
◆ 办理机构
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参保单位应到单位所在地的农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户转移变更申报。
◆ 办事依据
《上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1996年1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22号令)
◆ 申办条件
当参保户因迁移或行政区划调整等原因需调整其社会保险日常管理机构时,应到单位所在地乡镇农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变更申请。其中,外商投资企业、乡镇劳务型公司应到单位所在地区县农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变更申请。
◆ 申请材料
(下列资料之一)
迁移证明材料;
行政区划调整文件;
转入地乡镇同意转入的确认函。
◆ 办事程序
1.转出申报
乡镇农保经办机构在参保户提出转出变更申请时,审核其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若初审不通过当场告知不通过的原因。
若初审通过,则指导参保户填写《上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单位登记(变更)申报表》(申1表),录入参保户转出申报信息。
打印《参保户转移受理通知单》,交参保户。
乡镇经办机构在受理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及表式上传区县农保中心。
2.转出审核
区县农保中心在收到乡镇上传的资料和表式后,进行参保户转出变更审核。
若审核未通过,录入“审核不通过”意见。乡镇农保机构对审核不通过的参保户转出申请信息进行转出申报撤销操作。
若审核通过,系统生成缴费、给付人员转移基金信息及关系转移明细信息。交参保户进行转出确认。
3.转入申报
转入乡镇农保机构查询参保户转出审核信息,对转出审核通过的操作参保户转入申报,并通知参保户;指导参保户填写《上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单位登记(变更)申报表》。
4.转入审核
转入地区县农保中心待转移基金到帐后,查询参保户转入申报信息及转出审核信息,并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录入相应的审核意见告知转出区县进行转出审核、转出申报撤销操作。审核通过,进行参保户转入确认。
◆ 办理期限
登记变更条件发生的30日内提出申请,当日受理,20个工作日办结。
◆ 收费标准
不收费
◆ 其他
如果是外资企业参保户转移,则直接在区县农保中心进行申请,并填写《上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单位登记(变更)申报表》。其余步骤同农保参保户转移。
◆ 申办表格
《上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单位登记(变更)申报表》(申1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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