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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失业补助金申请须知
上海社会保险办事网 www.12333sh.gov.cn/wsbs/wsbg/index.shtml 2007-10-07 10: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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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项目  
办理失业补助金申请


◆办理机构  
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失业保险申领窗口。


◆办事依据  
《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沪府发(1999)7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劳保就发(1999)17号]


◆申办条件  
不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失业人员: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因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办妥失业登记,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一年,生活确有困难(一般指患严重疾病)的;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因患严重疾病而短时间难以就业,或因其他原因造成生活的特殊困难的;
3.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招用的本市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解除劳动关系后无劳动收入,生活有特殊困难的。


◆申请材料  
1.劳动手册;

2.户口簿;

3.退工证明;

4.《失业人员特殊困难申请表》;

5.本人书面申请。


◆办事程序  
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手续,审核通过的,失业人员凭储蓄卡在规定日期(一般为每月15日左右)直接到银行或邮局领取失业补助金。
审核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告知不能领取的原因。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事项目 办理失业补助金申请 ◆办理机构 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失业保险申领窗口。 ◆办事依据 《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沪府发(1999)7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劳保就发(1999)17号] ◆申办条件 不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失业人员: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因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办妥失业登记,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一年,生活确有困难(一般指患严重疾病)的;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因患严重疾病而短时间难以就业,或因其他原因造成生活的特殊困难的; 3.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招用的本市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解除劳动关系后无劳动收入,生活有特殊困难的。 ◆申请材料 1.劳动手册; 2.户口簿; 3.退工证明; 4.《失业人员特殊困难申请表》; 5.本人书面申请。 ◆办事程序 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手续,审核通过的,失业人员凭储蓄卡在规定日期(一般为每月15日左右)直接到银行或邮局领取失业补助金。 审核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告知不能领取的原因。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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