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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实训基地对外开放服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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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职业培训公共实训基地是向各类院校、培训机构和单位免费开放,提供实训服务的公益性平台。

一、服务内容

1、为职业培训机构提供实训场所和设备

2、为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提供服务

二、服务对象

1、本市职业培训机构

2、本市各高校及中等职业学校

3、本市相关行业和企业的培训部门

上述单位统称为“培训机构”。

三、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日:9:00-17:00

非开放时间使用实训室需预先申请,待审核通过后安排;

国定节假日以及各实训室设备维修保养期间,不对外开放。

四、申请与使用程序

1、首次进入公共实训基地实训的培训机构, 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等效力的资质证明、办学许可证明材料、机构简介等。

2、经审核通过,进入公共实训基地的培训机构,须与上海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签定《实训协议书》。

3、已签约的培训机构进入公共实训基地实训,须提前10个工作日预约2个月内的实训,并完整填写《实训预约单》,《实训预约单》可通过传真等方式送至天山路1800号3号楼底楼大厅实训预约窗口。

4、中心在收到《实训预约单》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安排实训时间及实训场地,并将安排情况与培训机构确认。

5、培训机构按预约确认的时间进入公共实训基地进行实训。

五、实施要求

1、培训机构进入公共实训基地实训,应严格遵守《实训协议书》及中心实训室相关规章制度。

2、中心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心有关工作制度,热情接待、合理安排,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

六、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天山路1800号
邮编:200051
对外咨询窗口:三号楼底楼大厅实训预约窗口
电话:62748577*3101  传真:62739234

 

                                               上海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二○○九年一月 

上海市职业培训公共实训基地是向各类院校、培训机构和单位免费开放,提供实训服务的公益性平台。 一、服务内容 1、为职业培训机构提供实训场所和设备 2、为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提供服务 二、服务对象 1、本市职业培训机构 2、本市各高校及中等职业学校 3、本市相关行业和企业的培训部门 上述单位统称为“培训机构”。 三、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日:9:00-17:00 非开放时间使用实训室需预先申请,待审核通过后安排; 国定节假日以及各实训室设备维修保养期间,不对外开放。 四、申请与使用程序 1、首次进入公共实训基地实训的培训机构, 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等效力的资质证明、办学许可证明材料、机构简介等。 2、经审核通过,进入公共实训基地的培训机构,须与上海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签定《实训协议书》。 3、已签约的培训机构进入公共实训基地实训,须提前10个工作日预约2个月内的实训,并完整填写《实训预约单》,《实训预约单》可通过传真等方式送至天山路1800号3号楼底楼大厅实训预约窗口。 4、中心在收到《实训预约单》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安排实训时间及实训场地,并将安排情况与培训机构确认。 5、培训机构按预约确认的时间进入公共实训基地进行实训。 五、实施要求 1、培训机构进入公共实训基地实训,应严格遵守《实训协议书》及中心实训室相关规章制度。 2、中心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心有关工作制度,热情接待、合理安排,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 六、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天山路1800号 邮编:200051 对外咨询窗口:三号楼底楼大厅实训预约窗口 电话:62748577*3101 传真:62739234 上海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二○○九年一月
附件:实训预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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