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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本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职业培训指导服务网           www.12333sh.gov.cn/wsbs/zypxjd/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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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本市劳动者的职业技能素质,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根据市劳动保障局《关于本市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的试行意见》(沪劳保技发[2008]22号)、《关于本市开展“高师带徒”培养高技能人才活动的通知》(沪劳保技发[2008]26号)、《关于进一步推进2008年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沪劳保技发[2008]17号)的规定,现就本市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高师带徒及2008年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本市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的实施办法

附件2:关于本市开展“高师带徒”培养高技能人才活动的实施办法

附件3:关于本市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实施办法

附件4:关于补贴培训网络操作及经费申请办法

上海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上海市职业培训研究发展中心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八年四月八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本市劳动者的职业技能素质,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根据市劳动保障局《关于本市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的试行意见》(沪劳保技发[2008]22号)、《关于本市开展“高师带徒”培养高技能人才活动的通知》(沪劳保技发[2008]26号)、《关于进一步推进2008年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沪劳保技发[2008]17号)的规定,现就本市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高师带徒及2008年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本市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的实施办法 附件2:关于本市开展“高师带徒”培养高技能人才活动的实施办法 附件3:关于本市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实施办法 附件4:关于补贴培训网络操作及经费申请办法 上海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上海市职业培训研究发展中心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八年四月八日
附件:附件1.doc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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