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确认用人单位有下列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请填写举报、投诉登记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依法予以查处: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但是,在上述举报或投诉事项中,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规章制度内容及理解有争议的,或者对劳动合同条款含义及理解有争议的,或者对工作时间、加班时间、休息休假时间长短确定有争议的,或者对合同确定的工资支付标准或者加班工资支付基数有争议的,或者对确定缴费基数的工资总额有争议的,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途径解决。
以下表式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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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为必填项,其他栏目可选择是否填写。 为便于及时联系以及进一步了解嫌疑单位具体情况,请举报人如实填写姓名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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