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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登录
输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和密码,按“登录”键后,点击“退工登记”,进入以下操作界面。

2、确认被退人员的身份
录入被退用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按“校验”键,系统自动进行判断。不符合条件的,系统会提示出错原因,主要有二种情况:“身份证与姓名不匹配,请重新输入”,“该员工未办理过信息初始化,请至区县或街道劳动保障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信息初始化”,符合条件的,可以操作下一步。
3、登记退工信息
身份确认后,即可录入退工信息。请先在“就业起始日期”一栏内输入被退人员在本单位的就业起始日期。“转档形式”有五项内容,如果企业准备通过机要邮寄直接寄到被退人员户口所在区县的,可以选择“机要邮寄”;单位准备直接把档案送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的,选择“单位自送”,如果档案委托职介所代保管的,只要选择“保管职介代转”即可。另外,如果被退人员为协保、退休、持有居住证或已办理《劳动手册》的原固定制职工等人员,则转档形式选择“协保、退休等人员无需转档”;如果被退人员的用工形式为非全日制的则选择“非全日制退工无需转档”。
选择“退工备案和委托转档职介所”时,应根据单位选择“转档形式”的内容判断: 1、“转档形式”选择“机要邮寄”的,“区县”应该选择被退人员户籍所在劳动保障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2、选择“单位自送”的,委托职介所可以选择单位就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3、选择“保管职介代转”的,“委托职介所”必须选择签订代保管协议的劳动保障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
4、信息提交或撤消
信息输入完毕,进行核对,发现错误的,可以及时进行修改或按“取消”键,修改或撤消该条退工信息。核对无误后,按“确认”键,信息正式提交,一般 2个工作日,便可反馈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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